该公主叫溧阳公主,后梁简文帝之女,梁武帝之孙女,她的丈夫就是大名鼎鼎的侯景。侯景篡夺后梁政权,改国号为“汉”。不过,第二年他就被陈霸先、王僧辩打败,在逃跑途中被部下杀死。
侯景的尸体被运到建康后,《梁书》记载:“百姓争取屠脍啖食,焚骨扬灰。曾罹其祸者,乃以灰和酒饮之。及景首至江陵,世祖命枭之于市,然后煮而漆之,付武库。”
也就是说,侯景的肉,被老百姓吃光了,骨灰都被和在酒里喝光了,惟独留下一颗头颅,被制成漆器,存放于武器库。
那么,溧阳公主真的吃了丈夫的肉吗?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?
美女与野兽的恩怨关于溧阳公主生吃侯景肉的描写,蔡东藩描写得最具体,也最骇人,《南北史演义》记载:“众将景阳物割下,界与公主,公主亦囫囵吞入,嚼尽无余。上下倒置,太要朵颐。”
这种吃相,完全是动物性的,放在娇小的公主身上,完全是人性变态,况且吃的还不是一般的肉,竟然是侯景的那东西!
而在《南史》的记载中,则点到为止:“百姓争取屠脍羹食皆尽,并溧阳主亦预食例。”更含蓄文雅一点。
不管蔡先生描述的变态食法,还是《南史》的含蓄吃法,结果都一样,溧阳公主吃了丈夫的肉!假如侯景地下有知,会死不瞑目,他对溧阳公主的爱,那可真是天日可鉴:
“景纳帝女溧阳公主,公主有美色,景惑之,妨于政事,王伟每以为言,景以告主,主出恶言。伟知之,惧见谗。”侯景这头政治野兽,竟然被溧阳公主的美色所诱,整天跟她腻歪在一起,连政务都耽误了。侯景的心腹王伟有进言,侯景掉头就告诉公主,公主对王伟口出恶言,弄得王伟怕得要死。
搂着小娇妻,侯景捧在手上怕摔了,含在嘴里怕化了,宝贝得不得了。奈何侯景献出的是一颗火热的心,溧阳公主看到的是腥臭的一团肉!
原来,侯景这头豺狼,害死了溧阳公主众多族人,包括爷爷(梁武帝)和父亲(简文帝),及众多叔伯兄弟,最后还篡夺了后梁政权。用国仇家恨来形容溧阳公主对侯景的态度,一点不过分。纵然侯景对她有多宠爱,她的每一丝笑容都是挤出来的!
梁武帝引狼入室侯景本是一条羯族丧家犬,他是东魏叛将。在与东魏撕破脸后,侯景本想拿手中的土地上,换取西魏的保护,可是西魏把侯景看得透透的,不予接纳,他只好改投后梁。
梁武帝老迈昏庸,被侯景手上的土地所诱惑,无视侯景“豺狼”的本性,接纳了他。侯景归梁后,惹怒了东魏,偏偏后梁日暮西山,被东魏一顿猛尅,不光把侯景献过来的土地丢光了,还让梁武帝的侄子萧渊明做了俘虏!
真是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!后来结果表明,何止是一把米,萧家整个大粮仓都亏进去了!
后梁打不过东魏,就准备跟东魏媾和。这条消息把侯景吓个半死,万一东魏提出,拿他做两国和解的砝码,那个咋整呐!于是,侯景拼命反对和解,梁武帝拿侯景的话当屁,理都不理。
侯景惊恐之下,做了小测试,他让人假冒东魏使臣,给梁武帝去了封国书,提出两国和解可以,必须拿侯景换萧渊明。梁武帝上当了,挥笔写下:小事一桩,随时把侯景给你们送过去!
侯景的心拔凉拔凉,于是抓紧时间准备反叛。梁武帝年老昏庸,明明准备拿侯景做交易筹码,又不加任何防备,对侯景要钱给钱,要人给人,要物给物,还特自信地说,侯景在他掌握之中。结果,正是在梁武帝的纵容下,侯景很快兵强马壮。
侯景之乱爆发,梁武帝被活活饿死在台城!溧阳公主的父亲,被侯景立为皇帝。可惜也就三四个月,野心勃勃的侯景就毒杀了傀儡简文帝。
侯景迎娶溧阳公主,就是在简文帝即位后。不过,用“迎娶”二字,显然是一种侮辱,“霸占”或者“强占”,才更能准确形容他与溧阳公主的关系。
侯景复仇的快感侯景娶溧阳公主时,年仅五旬,按古代女子十五岁出嫁的上限来看,溧阳公主顶多十五岁,两人差了至少三十三岁,几乎是两代人。
侯景的尊荣可以给大家描述一下:“景长不满七尺,长上短下,眉目疏秀,广颡高颧,色赤少鬓,低视屡顾,声散,识者曰:‘此谓豺狼之声,故能食人,亦当为人所食。”
小矬个,细短腿,稀拉拉的眉毛,大脑门高颧骨,再加几根鬓发。跟人交谈,两眼盯着地下,贼溜溜地乱转,声音沙哑发散,一副豺狼模样。
这种人,别说公主,就是公主身边的老妈子都不愿意嫁!
事实上,侯景娶溧阳公主,就是抱着复仇的快感而来。当年他叛逃东魏后,想试图融入后梁的贵族圈,就请梁武帝帮他与王、谢高祖通婚。
“请娶于王、谢,帝曰:‘王、谢门高非偶,可于朱、张以下访之。’景恚曰:‘会将吴儿女以配奴!’”梁武帝满心鄙视,就你一个异族狼崽子,还想跟王、谢高门攀亲,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!勉强试试朱姓和张姓家族,有没有愿意牺牲自己的姑娘吧!
侯景仇恨的种子就此埋下,不是高门大户吗,我让你们的女儿配给奴隶!不是瞧不起我吗?我非要娶个比王、谢门户还要高的姑娘,就要你们萧家姑娘!
溧阳公主的悲催了,家族都被侯景砍得七零八落,她一个小姑娘,还不是待宰的羔羊!侯景怀着扭曲的心理,抱着小溧阳公主进了洞房。
你说,这是婚姻吗?比山大王抢亲还要可恶!所以,蔡东藩的描写虽然很夸张,乃至变态,其实溧阳公主内心的愤恨,恐怕一点不比蔡先生描述的弱!
题主说《水浒传》中的母夜叉孙二娘沦为失足女,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。“失足妇女”是当代人发明的对卖淫女、妓女的一种特定称谓,专指以性换取金钱作为谋生手段的女性。
《水浒传》中孙二娘虽然身世曲折,但并未沦落风尘,也不曾偷情养汉,显然不能说“沦为失足妇女”。
孙二娘一生有三个转变,先是富家小姐随父逃亡,逐步成为女魔头,最后在武松的感召之下上了梁山,华丽转身成了替天行道的好汉。
故事当然得从幼年说起。
01幼年随父浪迹江湖,但并未沦落风尘孙家并不是十字坡本地人。
孙二娘的老爸叫做孙元,绰号山夜叉,是江湖前辈,也是一霸。
话说孙二娘家以前也是个大户,在她很小的时候,不知怎么她老爸就跟人结了梁子。
跟孙家较劲的是一位和尚,但没有斗过孙元,吃了亏就趁机把孙元老婆给杀了。
杀妻之恨难消,孙元便背着幼小的女儿到处寻仇,浪迹江湖,长达数年之久毫无消息。
过去,很多人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就会卖儿卖女,很多女孩子十二三岁便沦落风尘。
这位孙元先生没有卖女,他在混不下去的情况之下 ,就在十字坡路边搭了几间房子开起包子店。
02女承父业开黑店,杀人越货却并未涉黄孙元本也是涉黑人员。
在十字坡这样一个前不着村、后不着店的地方,就干起来杀人越货的勾当。
杀了人,劫了财,还将人肉冲当黄牛肉,卖起来了人肉包子。
令人想不到的是,他父女俩还在这小店里,遇到了苦寻数年的仇人和尚,结果就把和尚“杀了猪”。
由于有关部门监管不力,致使这么一家涉黑酒店竟然成了祖传家业,一直传给了孙二娘。
孙二娘又与另一位涉黑人员“菜园子张青”在这里相识,最后结为“革”命夫妻,继续干着杀人越货的勾当。
十字坡上的孙二娘,可以说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女魔头,虽然所杀之人大多也并非善良之辈。
孙二娘坐镇当黑店老板娘,出卖人肉包子,不过她自己那一对“肉包子”却被张青看得很紧。
03出卖色相为杀人,却并未“开放自己”十字坡上的孙二娘,早已不是爹爹背上那个懵懂小女孩了。
她成了一位胆子大、武艺强、行动野蛮、风骚大胆的女汉子、“野蛮人妻”。
当然她也善于利用自己的几分姿色,为门店招揽生意,有时甚至出卖色相,诱惑不知情的过路客变成她砧板上的——人肉。
比如武松被发配充军路过十字坡那一段,就被衣着暴露、花枝招展的孙二娘,迷的意乱情迷。
有一点要说明的是,虽然也曾以色相勾引男人,但孙二娘的动机是杀人,所以她始终没有操过皮肉生意,没有出卖过肉体换取金钱。
04孙二娘究竟有没有在十字坡上操皮肉生意呢?从武松这一段可以证明是没有的。望见一个酒店,门前窗槛边坐着一个妇人:露出绿纱衫儿来,头上黄烘烘的插着一头钗环,鬓边插着些野花。见武松同两个公人来到门前,那妇人便走起身来迎接,——下面系一条鲜红生绢裙,搽一脸胭脂铅粉,敞开胸脯,露出桃红纱主腰,上面一色金纽。——说道:“客官,歇脚了去。本家有好酒、好肉。要点心时,好大馒头!武松等人见她打扮,又听说有“好大馒头”,以为是“做大活”的,就试探性地用言语挑逗,结果孙二娘的表现让武松证实她并非放荡之人。
武松又信口开河说包子的馅是人肉做的,想不到竟然被他一语中的。此时的孙二娘又扭起蛮腰,晃荡骚臀,一边嗲声嗲气,一边又让伙计捧出好酒,陪酒陪笑,把三个男人弄得神魂颠倒。
如此轻佻的动作,孙二娘并不是想勾引武松等人成其好事,她的动机还是为了——杀人。于是一转身便去里面托出一镟浑色酒来——里面自然是添加了违禁成分蒙汗药的!
05替天行道上梁山,华丽转身成好汉孙二娘与武松不打不相识,结果一番打斗后成了好朋友。
孙二娘虽然杀人如麻,但有着一身的义气,为了拜把子兄弟武松,她能舍弃自己的家业,带着老公就上山落草。
上了梁山以后,领导为了发挥她经营酒店的才能,委派她担任梁山驻西山酒店迎宾使兼消息头领,迎来送往,打探消息,是梁山第一百零三条好汉。
在宋江征讨方腊时,孙二娘被杜微飞刀打中,阵亡。死后追封旌德郡君。
纵观孙二娘的一生,先是富家小姐随父逃亡,后成为杀人越货的女魔头,最后梁山转变成替天行道的女将军,虽身世曲折,但并未沦落风尘,也不曾偷情养汉,说她“沦为失足妇女”是冤枉了她!
读者朋友们以为呢?欢迎留言交流。【麓风轩】原创,侵权必究历史上的大汉奸多了!如古代的刘豫、秦桧、吴三桂,近代的汪精卫、陈公博等等,都是著名的大汉奸。他们的恶迹,想必大家都知道。所以,小编今天给大家聊下汉奸的鼻祖!
他就是汉代的中行说(zhong hang yue),也可以说是历史上记载的首个大汉奸!
那么,为什么他是第一个?
其实,学界对汉奸的定义,也没有很明确的界定。毕竟我们中华的延续方式是王朝的更替,尽管元清并非汉族政权,但却是承上启下的正统王朝,也就代表着咱们整个中华。
所以,汉奸的定义是随着中华文明的发展,逐渐改变的。到今天,汉奸已不仅限于汉族了。但抛开历史发展轨迹,从人物所处的时代背景来看,汉奸还是有较为明确的判定标准的。
首先,在秦汉之前,我们是还没有形成民族这个概念的。尤其是在礼崩乐坏的战国,那时候的牛人更是奉行“东家不打,打西家”的原则。哪个诸侯提供的平台好,福利待遇好,发展前景好,就跟哪个干,像今天的求职一样。所以,根本不流行什么秦奸、楚奸这类的说法。因此,汉奸必须是咱们的主体民族汉族形成以后的产物。在此之前,用汉奸这个说法,都不正确的。
其次,汉奸还应该是,出生并生活在正统政权统治区内,后来却背叛国家,损害自己民族利益的败类(像灭宋的张弘范,其实也不算是汉奸)。
而史书上记载的,同时符合这些基本条件的人物,中行说算是第一个了。
必我也,为汉患者!话说,这位中行说原本是个宦官,作为一个没了宝贝的人,本来心理多少就有点不正常。只不过,在皇宫好吃好住,小生活还是过得挺滋润的,也不至于心理变态罢了。
谁知有一天,上级突然要他陪公主一起嫁去匈奴。你说要陪嫁也就算了,还要嫁到匈奴去(PS:当时,估计除了公主和使臣是坐马车外,中行说和其他下人,很可能得靠11路车走去。从长安到单于住的那顶帐篷,也就几个月的时间吧)。
路程遥远这还不算,到了那鸟不拉屎的地方,还要和一群茹毛饮血的夷族一起生活,那更是震撼。咱们的中行说怎么说也是算半个姑娘,哪能受得了啊!隔着史书,我们都可以感受到他的委屈。
当然,他也是立即、果断以及马上向相关部门打报告,请求别派他去。谁知相关部门压根就不搭理他。投诉无门的中行说,只能含恨离去。但在临走前,他发了句狠话:“必我也,为汉患者!”这大概意思是说,如果一定要让我去(匈奴),以后我必将成为汉朝的心腹大患!
也不知道当时的汉朝是咋想的,估计当时是没把这小太监放眼里吧,居然还不干掉这个小造反派,真让他去了匈奴。
汉奸的复仇行动中行说去到匈奴后,就彻底的暴走了!在很短的时间内,他便成了单于的重臣(看得出,他还是有点能力的)。为了加快开展复仇大计,中行说多次教唆单于挑衅汉廷,不断破坏汉匈的和亲政策。同时,还建议在两国边境不断制造流血冲突,把汉匈矛盾推向了一个全新的高度。可以说,后来汉匈全面开战,背后少不了他的推波助澜啊。
都说“人之将死,其言也善!”而中行说最可恨的地方就在于,他在临死前,居然还建议单于对汉军发动细菌战,在自家的水源处放生化武器(病死的牲畜)。这么一来,他也就创造了人类史上的首次生化战争(据说霍去病的英年早逝,也是因为感染了病毒)。然而,他这么做,最终也导致数以百万无辜的百姓死亡!
可恨之人,必有可怜之处!作为一个残缺的人,陪和亲公主一同离别故土。可以说,中行说是可怜的。然而,像这样的悲情人物,在咱们漫长的历史长河中,又何止他中行说一人呢?他们或许也会对国家心存恨意,最终在异国他乡含恨而死。但是,他们当中的许多人,并没有因此就背叛自己的民族和国家。
而中行说则不同,他不但帮助匈奴杀戮自己的同胞,更毫无人性地在战争中投毒,在残害自己的同胞的同时,也荼毒了匈奴的平民。让成千上万无辜的人成为他私仇的祭品,不管怎么说,他都是可恨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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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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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体艺术大部分是展示女人的美丽,主要原因是绝大部分艺术家都是男人。男人艺术家天生的对女人感兴趣。如果让一个男艺术家画男人,也可以画,但是那个激情没有了,没有激情的画就不值钱了。有激情才能画出千古一绝。
同样的女艺术家画男人也是充满激情 ,那么力量、坚毅、个性就要然纸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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