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弟们,咱们今天不聊现在的NBA,也不吐槽咱们男篮最近的那些糟心事,我想带大家坐上时光机,回到二十年前,回到那个休斯顿丰田中心球馆灯火通明的年代。
最近我在刷短视频的时候,偶然刷到了一段关于姚明入选名人堂的旧采访,画面里,那个留着爆炸头、眼神桀骜不驯的黑人小伙,正搂着刚进NBA还有些青涩的姚明,笑得那叫一个灿烂,那一刻,我评论区里刷屏的不是“姚明牛逼”,而是——“弗老大,想你了”。
是啊,史蒂夫·弗朗西斯,这个名字,对于现在的00后、10后小球迷来说,可能只是一个数据模糊的过气控卫,甚至是一个被调侃为“刷子”的球员,但对于咱们这批看着姚明长大的80后、90后来说,“弗朗西斯”这四个字,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球员,而是一段关于热血、关于义气、关于青春最原始的冲动。
咱们就来好好聊聊这位“弗老大”,聊聊他为什么没能在NBA历史上留下像艾弗森那样浓墨重彩的一笔,却在中国球迷心里扎了根,以及在这个越来越“精致利己”的篮球时代,我们为什么如此怀念那个并不完美的史蒂夫·弗朗西斯。
那个替姚明出头的“亲大哥”
把时间拨回到2002年夏天,姚明作为状元秀被休斯顿火箭队选中,那是中国篮球的高光时刻,但也是姚明最艰难的时刻,那时候的美国媒体,那个著名的解说员史密斯,甚至在那句著名的“Who is Yao Ming”之后,还大放厥词,说姚明就是个只会被奥尼尔欺负的“移动长城”。
就在姚明最孤立无援的时候,弗朗西斯站出来了。
兄弟们,你们得理解当时的背景,弗朗西斯自己也是99年的榜眼秀,在姚明来之前,他就是休斯顿绝对的“老大”,是这座城市的宠儿,按照NBA的潜规则,一个新秀,哪怕你是状元,来了也得给老大拎包,得看老大脸色行事,更何况姚明还是一个来自异国他乡、语言不通、看起来慢吞吞的大个子。
但弗朗西斯是怎么做的?他不仅没有排挤姚明,反而直接把姚明当成了亲弟弟护在身后。
最经典的一场比赛,也是我到现在每次看都会起鸡皮疙瘩的一幕,发生在2003年火箭对阵湖人的常规赛,那时候的湖人还是OK组合统治的联盟,奥尼尔在内线依然是不可一世的霸主,那场比赛,奥尼尔在一次进攻中,用那个标志性的大屁股把姚明顶得踉踉跄跄,甚至还有一个隐蔽的肘击动作。
如果是别的球星,可能觉得这是新秀成长的代价,或者不想为了一个新秀得罪奥尼尔,但弗朗西斯不干了,他直接冲上去,一把推开了比他重快100磅的奥尼尔,甚至还要挥拳相向,那个瞬间,整个丰田中心都沸腾了。
那一刻,弗朗西斯向全联盟宣告:在休斯顿,谁也别想欺负姚明,除了我,没人能在这个大个子头上动土。
这种“护犊子”的行为,直接让中国球迷把心掏给了他,咱们中国人最讲究什么?讲究“滴水之恩涌泉相报”,讲究“义气”,在姚明最需要支持的时候,弗朗西斯给的不是技术指导,而是最原始的兄弟情义,这种情义,跨越了国界,跨越了语言,哪怕后来弗朗西斯离开了火箭,哪怕他在CBA的表现有些让人摸不着头脑,中国球迷依然叫他一声“弗老大”,这不是调侃,是尊称。
暴力美学的代名词:他曾是那个时代的“空中飞猪”
现在的篮球,讲究效率,讲究三分球,讲究空间,大家看库里的日天三分,看约基奇的策应,都很爽,但在二十年前,我们看球是为了看什么?是为了看那种让人肾上腺素飙升的暴力美学。
而弗朗西斯,就是暴力美学的集大成者。
兄弟们,你们现在去看弗朗西斯的集锦,依然会觉得震撼,他身高只有1米91,但臂展惊人,弹跳更是变态级别的,他的扣篮,不是那种轻轻巧巧的框框入袋,而是带着风声,带着怒吼,恨不得把篮筐扣碎的那种。
记得那是2000年的扣篮大赛,虽然最后他输给了卡特(那可是人类电影精华巅峰的一年),但弗朗西斯的表现依然载入史册,那个360度转体扣篮,那个在空中把自己折叠的动作,至今还是很多老球迷心中的意难平,很多人说,如果不是裁判的偏心,那年的扣篮王应该是弗朗西斯。
在球场上,他是那种“核弹头”式的控卫,现在的控卫,像保罗、像哈利伯顿,那是精算师,每一步都在计算,弗朗西斯不一样,他是狂战士,突破?我就要硬突,传球?我就要传那种不看人的,投篮?哪怕前面有三个人,我也敢干拔。
这种打法,注定了他的巅峰期可能不会太长,也注定了他的效率数据不会太漂亮,那种“老子就是不服”的劲头,真的太迷人了,那时候的火箭队,虽然战绩不算顶级,但只要弗朗西斯拿球,你就感觉随时会有事情发生,那种掌控全场的霸气,是数据体现不出来的。
命运的转折:从休斯顿的宠儿到流浪汉
竞技体育是残酷的,生活也是残酷的,弗朗西斯的故事,如果只停留在2004年之前,那就是一个完美的英雄护盾的故事,但现实往往比剧本更狗血。
随着姚明的成长,随着麦迪的到来,火箭队的战术核心必须发生改变,这是一个商业联盟,战绩才是硬道理,弗朗西斯那种单打独斗、占据大量球权的打法,开始与球队产生化学反应上的排斥。
最让老球迷心碎的,莫过于2004年那笔交易,为了得到麦迪,火箭队把弗朗西斯送到了魔术队,我记得当时弗朗西斯在新闻发布会上哭得像个孩子,他说:“休斯顿是我的家,我不想走。”
那一幕,我到现在都记得清清楚楚,一个在球场上凶神恶煞的硬汉,在离开自己心爱的城市时,哭得那么无助,那不是作秀,那是真情流露,从那一刻起,弗朗西斯的职业生涯似乎就被诅咒了。
去了魔术,他刚有点起色就被格兰特·希尔伤病的阴影笼罩;后来去了尼克斯,那是球星黑洞;再后来辗转掘金,最后灰溜溜地退役。
很多人说弗朗西斯是被“性格”毁了的,说他独断专行,说他不听教练指挥,说他训练不刻苦,也许这些传言都是真的,也许他确实不够职业,看着他在场下越来越落寞的身影,我总是会想:如果他能像现在的球星那样,早早懂得“抱团”,懂得“数据刷子”的生存法则,他的结局会不会不一样?
但转念一想,如果弗朗西斯变成了一个精于算计的球员,他还是那个会为了姚明推开奥尼斯的“弗老大”吗?也许正是因为他的不完美,他的冲动,他的感性,才让他显得那么真实,那么像我们身边那个有血有肉、会犯错但也讲义气的兄弟。
CBA的匆匆过客:一场关于情怀的错位
2010年,弗朗西斯的名字再次出现在中国球迷的视野里,这次是因为他加盟了北京首钢队。
说实话,那时候我激动坏了,我想象着,虽然弗朗西斯老了,跑不动了,但哪怕他只是上场溜达两圈,投两个三分,我也能在五棵松现场喊破喉咙,我买的第一件CBA球衣,就是弗朗西斯的3号。
但现实给了我们一记响亮的耳光。
那时候的弗朗西斯,身体发福,状态全无,他在场上的表现,简直像是一个刚接触篮球的业余爱好者,运球过半场都费劲,投篮三不沾,防守更是眼神防守,甚至有传言说,他来是为了旅游,是为了赚钱,根本没把CBA当回事。
那段时间,网上骂声一片,很多人说:“弗朗西斯毁了他在中国积攒的所有口碑。”“这就是个骗子。”
当时我也很失望,甚至觉得自己的青春被消费了,但随着年纪渐长,我开始理解了那一段荒诞的经历。
那时候的弗朗西斯,生活已经乱套了,离婚、破产、酗酒,各种负面新闻缠身,他来中国,也许真的就是为了钱,为了逃离美国那个让他窒息的环境,我们用“英雄”的道德标准去要求一个生活已经失控的落魄中年人,是不是太苛刻了?
你看马布里,他在CBA找到了救赎,成为了北京的功勋,那是因为他真的把心留在了这里,他真的想重新活一次,而弗朗西斯,他只是个过客,他还没准备好面对这种落差。
虽然他在CBA的表现堪称灾难,但我依然忘不了他第一次亮相五棵松时,全场几万名观众齐声高喊“Francis”的场景,那一刻,哪怕他自己知道已经跟不上节奏了,他也一定感受到了来自大洋彼岸的温暖,那是对他过去辉煌的致敬,也是对那段“姚弗连线”岁月的最后一次回眸。
为什么我们在这个时代更怀念弗朗西斯?
文章写到这,我想结合点最近的时事,聊聊为什么咱们现在这么想念弗朗西斯。
看看现在的中国男篮,在世界杯上的表现,咱们就不多说了,大家都懂,那是真的让人看不到希望,现在的NBA,也越来越像是一个精密的机器,球星们从小就被当作产品培养,说话滴水不漏,打球讲究效率,甚至连庆祝动作都是设计好的。
在这个“精致利己主义”盛行的年代,在这个大家都为了数据、为了合同、为了流量而精打细算的时代,弗朗西斯那种“傻气”的义气,显得尤为珍贵。
现在的球星,看到队友被欺负,第一反应可能是:“这会不会影响我的数据?我吃技术犯规划算吗?”但弗朗西斯那个年代的球星,第一反应是:“你敢动我兄弟?”
这种原始的荷尔蒙,这种不计后果的冲动,正是现在的体育圈,乃至咱们的生活中所缺失的。
最近网上有个很火的讨论,说现在的年轻人为什么喜欢看“旧时代的比赛”,答案很简单,因为那时候的比赛有“人味儿”。
弗朗西斯不是一个完美的球员,他的投篮姿势不算标准,他的传球选择经常失误,他的职业生涯高开低走,但他是一个真实的人,他会哭,会笑,会冲动,会犯错,他对姚明的好,不是公关公司的策略,而是发自内心的保护。
现在的中国篮球,太需要一点“弗朗西斯精神”了,不是指他的技术风格,而是指那种“谁也别小瞧我们”的劲头,指那种在队友最困难的时候站出来的担当,看看咱们现在的球员,在场上软绵绵的,遇到对抗就软,关键时刻没人敢站出来,这时候,我就特别怀念那个身高1米91却敢挑战奥尼尔的黑小子。
致敬那个回不去的青春
前两年,有媒体拍到弗朗西斯出席活动的照片,他老了很多,那个标志性的爆炸头也不见了,取而代之的是略显臃肿的身材和沧桑的面容,他在镜头前努力地笑着,配合着摆出各种姿势,像极了一个努力想要讨好时代的过气艺人。
看着那张照片,我心里挺不是滋味的,那个曾经在丰田中心飞天遁地的“弗老大”,那个让无数中国球迷第一次感受到NBA热血的“史蒂夫”,终究还是被时间打败了。
兄弟们,记忆是不会骗人的。
当我们老了,坐在摇椅上给孙子讲NBA的故事时,我们可能不会记得库里哪一年投进了多少个三分,也不会记得詹姆斯的总得分是多少,但我们一定会记得,很多年前,有一个叫弗朗西斯的家伙,为了咱们的大个子姚明,怒不可遏地推开了“大鲨鱼”奥尼尔。
那就是我们的青春,那就是我们爱上篮球的理由。
弗朗西斯,谢谢你曾经来过,谢谢你曾经那么热烈地爱过姚明,爱过休斯顿,也爱过我们这些中国球迷,无论你现在境遇如何,在我们的青春纪念册里,你永远是那个不可一世的“弗老大”。
这杯酒,敬弗朗西斯,敬那个回不去的、热血沸腾的年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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